啟用網絡通訊及公文交換系統
記者從市120指揮中心獲悉,該指揮中心在2014年年底正式啟用網絡通訊及公文交換系統,把傳統紙質辦公轉化電子辦公,及時發揮急救指揮體系和急救網絡醫院的作用。
該系統各使用單位配置了收發文專用賬號,實現電子公文集中管理。市120還針對性地開展辦公系統自動化培訓,各急救站和急救網絡醫院百余人分二期參加培訓,目前已全部培訓完成。
該系統啟用后,市120指揮中心與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各急救站、急救網絡醫院和縣(市)120指揮分中心等42家醫療衛生單位直接公文交換,向急救網絡醫院下達醫療救援指令,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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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公文中,“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顯然,“意見”不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理解的看法、想法。黨政公文的意見,是指各級黨政機關對重要問題提出建議、主張和處理辦法的意見性公文,屬于多個方向行文。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新事物層出不窮。各機關在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如果原有政策規定不夠明確,或不相適應,就需要上級機關進行正確、及時的指導,以提出見解、措施,規范人們的行為,為下一步完善和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必要的準備。而指導工作又不能使用剛性很強的“決定”等公文文種,那么,“意見”作為法定公文文種,既成為下級向上級或向平級機關提出解決有關重要問題的見解和處理辦法等方面建議的渠道,又成為上級在發現下級遇到有關重要問題時,提出見解和辦法措施,對下級予以指導的途徑。在多年的實踐中,“意見”較好地解決了呈轉性公文中長期存在的難題和上級在指導工作中的彈性問題。
對“意見”文種的這一界定:
1.不是“重要問題”不得采用“意見”。意見所涉及的內容必須是“重要問題”,即當前工作中所遇到的涉及全局性、方針政策性的重大事項和主要問題,特別是新問題。“重大”是就“一般”而言,“主要”是就“次要”而言,“新”是就“常規”而言。
2.“意見”中要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所謂“見解”,就是對工作中發生和出現的問題要能夠作出全面中肯的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3.“意見”中不但“提出見解”,而且還要有“處理的辦法”。在分析認識的基礎上,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和措施。只提出問題,而對問題的分析粗描淡寫,對問題的解決含糊不清,一切全憑上級去拿主意、想辦法,是“意見”寫作的忌諱。
4.“意見”可以下行、上行和平行,集批示性、呈請性、建議性和商洽性于一身。
5.意見的指導性很強,有時是針對當時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發布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的問題而發布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內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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