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干部必須具備的傳達能力
1.干部必須具備的第四種能力是傳達能力。這又分為對周圍的“影響力”和“聯系能力”兩種。
2.要想就自己認定必要的事情說服上司,重要的是,要頑強、徹底地對各個細小環節進行研討,要確保自己的判斷跨度在上司之上;不要只在自己的視野范圍內考慮問題,而要永遠站在更高的角度客觀地進行判斷。
3.要想確保橫向的合作,最為重要的是,如果您認為有必要與其合作的話,就要盡早與他聯系,傾聽他的意見,并與他商量。如果是突如其來的要求,誰都難以跟您合作。
4.現在是這樣的時代:您對部下的領導權,容易受您對上司或同事的影響力所左右。總是站在對方的立場考慮問題的態度和讓周圍人感到快樂的態度是至關重要的。
5.日常聯系中,有需要傳達的信息時,要馬上想到應該聯系的對象,“立即”、“細致地”與“所有的地方”進行聯系。養成這種習慣是很重要的。一旦擱置下來,就必定會錯過時機,甚至遺忘事情,引起麻煩。
6.交流的本義,在于面對面。正確的想法是把用文件或復印件聯系,作為最后的、最差的方法。
7.將必需的事情簡明扼要地說清楚,在極短的時間內讓對方理解,這種能力對于干部來說,非常的重要。
8.如果您的臉上表現出急躁或煩躁的話,必然會導致部下推遲匯報或漏掉信息。所以,看起來很忙也是干部的禁忌。
9.對于人事變動、工資以及正在進行的未決事項,應特別注意說話或傳達的分寸。必須充分考慮對方如何才能接受之后再告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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