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國土房管會新版商品房合同范本征求意見
以種種理由搪塞,要求業主先收樓再驗房的開發商今后可能將因此違反合同約定了。記者昨日獲悉,廣州市國土房管會對現行商品房預售合同和現售合同進行了修訂,并公開向公眾征求意見。
其中首次出現了“先查驗后收樓”的約定,引導購房業主在辦理收樓手續前進行房屋查驗,包括房屋質量和交付材料查驗,對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房屋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可要求修復后再交付,避免收樓后再查驗時發現問題難以得到及時解決的情況。
在新修訂的合同中規定,在辦理商品房交付手續前,買方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開發商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方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查驗該商品房時,買方對以下除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房屋質量問題提出異議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質量規范和標準自查驗次日起一定時間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合同中列舉的質量問題包括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管道堵塞;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據介紹,在新修訂的合同中,原交房條件條款中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被《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替代。房屋交付時,購房者通過這份備案表即可了解房屋通過竣工驗收及規劃、公安消防、人防等專項驗收的基本情況,較現行示范條款更為嚴格和清晰。
開發商如果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資料不齊全,不能滿足交房條件的,買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開發商承擔,將按照合同的相關規定處理。
意見反映方式:登陸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網站和陽光家緣網站獲得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合同示范文本全文,相關意見和建議可通過郵箱(郵箱地址:htsfwb@126.com)、郵寄(廣州市豪賢路193號5樓市國土房管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郵編:510030)或傳真(傳真號碼:83177271)形式反饋至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