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布201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1年第61號
【發布日期】2011-09-29
根據《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號),商務部制定了201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現公告如下:
一、2012年羊毛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28.7萬噸;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總量為8萬噸。
二、201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實行先來先領的分配方式。申請者憑羊毛、毛條進口合同以及有關材料申請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含加工貿易)。商務部授權機構為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放《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當發放數量累計達到2012年羊毛、毛條關稅配額總量,商務部授權機構停止接受申請者申請。
三、申請條件
(一)持有 2011年羊毛、毛條關稅配額且有進口實績的企業(以下簡稱有實績申請者)或新建成投產且羊毛、毛條年加工能力5000噸以上的企業(以下簡稱無實績申請者);
(二)2012年1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并按規定通過工商部門年度審驗;
(三)上一年度無海關、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社會保障、環保等方面的違規記錄;
(四)沒有違反《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和《2011年羊毛、毛條進口國別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的行為。
四、滿足上述條件的關稅配額申請者憑羊毛、毛條進口合同向工商注冊所在地商務部授權機構(在京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企業直接向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下同)提交申請。申請者需如實填寫《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見附件1),并在當年第一次申請時向商務部授權機構提供上述有關材料。
無實績申請者需先提供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竣工驗收報告,經商務部核準后可提交201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
五、關稅配額申請者可到商務部授權機構領取或從商務部網站http://www.mofcom.gov.cn/下載《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六、有實績申請者在公歷年度內可多次申請關稅配額,但2012年9月30日前累計申領的羊毛、毛條關稅配額數量分別不超過2011年同一貿易方式下的進口數量。進口數量按商務部授權機構收到并在網上核銷且經海關簽章的《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累計數量(下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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