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線傳媒上市文件頻現紕漏 注冊資本相差600萬
公司上市文件又現數據“烏龍”。
打開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線傳媒”)的上市文件,股本演變情況文件第一頁就出現了令人尷尬的數字“2000年4月24日,注冊資本1.00萬元”,而在其他文件中這一數據均為50萬元;就在同頁下方,最新的注冊資本分別顯示“8820萬元”和“8220萬元”,兩者數據盡然相差600萬元。
某投行保薦人告訴記者,招股文件中難免會出現筆誤,但如此敏感的信息出現紕漏,他還是第一次聽說。
數據“烏龍”
光線傳媒6月17日叩響創業板大門,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上市預披露文件有三個:創業板首發招股說明書(申報稿);發行人關于公司設立以來股本演變情況的說明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確認意見;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說明書的確認意見。
上述股本演變情況文件首頁標示著光線傳媒的股權演變。左側為注冊資本的演變流程,右側附有每次增資的說明文字,版式相當簡潔,錯誤也就一目了然。
左側第一行“北京光線廣告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4月24日,注冊資本1.00 萬元”的描述引人質疑。根據《公司法》,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那么“1.00萬元”從何而來?
記者還發現首頁最后一行左邊顯示“注冊資本8820萬元”,而右側卻寫著“注冊資本增加到8220萬元”,兩者相差600萬元之多,究竟哪個數字準確?
光線傳媒招股說明書,以及上述股本演變情況文件的詳細介紹部分里都顯示,2000年4月24日該公司的注冊資本為50萬元,而招股前的總注冊資本為8220萬元。
“50”與“1”,“8220”與“8820”,公司申請上市,如此敏感的信息卻屢屢出錯?截至發稿,光線傳媒尚未回應本報質疑。
上市預披露文件數據有誤是否影響過會?兩位保薦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應該不會,因為這并不造成實質性障礙。”但錯誤的內容依然讓他們感到詫異,“招股說明書準備時間在2~3個月,很匆忙;不過注冊資本是敏感性信息、重點觀察的數據,在這個上面出現紕漏是令人難以置信的。”
上述保薦人還告訴記者,股本演變情況說明書是法定文件,肯定有其重要性。材料都是保薦人準備并簽字確認的,現在不確定具體出現差錯的原因,到底是刻意修改,還是模板搞錯導致的。而同樣簽字確認的還有光線傳媒的11位董事及高管。
對于光線傳媒的保薦機構中信建投,保代們再次表示“難以置信”:材料粗糙、業務團隊把關不嚴。
訴訟事件拷問誠信
光線傳媒另一件往事也引起了記者的注意嘉華麗音的股權轉讓訴訟。嘉華麗音主營海內外各種大型演出活動的承辦、代理、制作等。
2009年6月,自然人牟素芳、楊紹謙、楊?。稳A麗音原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與光線傳媒之間的《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并判令光線傳媒以現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權轉讓價款2864.1822萬元。
2009年7月15日,光線傳媒提出反訴,請求解除該《股權轉讓協議》并返還其已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并要求,光線傳媒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給牟素芳、楊紹謙、楊健股權轉讓款共計2864.1822萬元。
2009年12月23日,光線傳媒上訴。2010年5月25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光線傳媒敗訴。
招股書中披露了《股權轉讓協議》的過程:2007年10月雙方預定了四次付款,前三次價格為固定價款,分別是180萬、720萬、1080萬,合計1980萬元。最后一次付款的金額則由“2008年的凈利潤×PE”的公式得出,凈利潤800萬元以上,PE為6;未達到,PE為4.5。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由光線傳媒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指定。
前三次付款如期進行,直到2009年最后一次付款,雙方對于嘉華麗音2008年的凈利潤發生了爭議,光線傳媒不僅未履行付款義務,被告上法庭后提出了協議無效的反訴,并希望拿回所有價款。
招股書中對于嘉華麗音的凈利潤數據描述并不一致,在風險提示項中寫道:“嘉華麗音2008年的盈利……達到了受讓方委托審計的687.08萬元”,但在介紹子公司的部分,表格又顯示為“459.39萬元”。
因此記者選取法院判決金額2864.1822萬元,與2008年底光線傳媒會計賬戶對比發現,光線傳媒若在2009年初履行協議,其手中現金就將短缺此時光線傳媒只有3058.62萬元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而在2010年,其手中現金資產已經稍有寬裕。有分析人士質疑,選擇這一時點爭議凈利潤,究竟是捍衛公司權益,還是以時間換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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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是一種癮
光線傳媒要上市,“江湖”早有傳聞,但選擇創業板還是讓人摸不著頭腦。
一提起光線傳媒,一位影視業人士馬上反應過來:“做娛樂新聞節目起家的,節目賣給全國地級臺,拍過《畫皮》。”言語中,他對光線傳媒《娛樂現場》的江湖地位相當肯定。
然而影視制作是否存在任何創新?
上述人士表示,制作方面流程各家都一樣,非要說創新,只能是內容、形式,或者是銷售上的。
由于華誼兄弟(300027.SZ)和華策影視(300133.SZ)的上市,導致文化產業公司都開始謀求上市的“快車道”,創業板無疑成了香餑餑。在缺乏合理“升板”機制的大環境下,這些公司對后期的融資問題似乎視而不見,而事實上,文化制作產業對資金鏈的要求不亞于房地產公司。
創業板的再融資制度正在推進,然而監管層多次表示門檻將比主板高?;蛟S,上主板是“短痛”,而上創業板是“長痛”。盡管如此,不少公司在上市時還是偏向于后者,上市可能真的是一種癮。又或者有觀點認為,創業板的超募資金可以讓公司在一定時間內不需要再融資?
不幸的是,創造超募資金的惡果正在顯現,高市盈率發行的泡沫瀕臨破滅。然而,不少公司還是不管將來如何,先上市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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