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外貿服務企業可申報專項補助
昨日獲悉,市外經貿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通知,我市為技術、信息資料和軟件購置等費用支出,最多能有一半可得補助支持。
補助力度
至多可達項目支出的50%
外貿公共服務平臺,是指按照開放性和資源共享性原則,為基地、區域和行業內的外貿企業提供信息查詢、技術創新、質量檢測、法規標準、管理咨詢、創業輔導、市場開拓、人員培訓、設備共享等服務的機構。這在解決外貿企業共性需求,暢通信息渠道,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發展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實現創新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支撐作用。
經申報并通過審核的外貿服務企業,其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中的設備、技術、信息資料和軟件的購置等費用,國家將按其項目實際投入額的一定比例進行補助,支持幅度至多可達其項目實際支出的50%。服務企業多、投資額度大、產業關聯度高、服務效果佳的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將獲得重點支持。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申報資金補助:在寧波市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單位或依法批準成立的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平臺公共服務功能特點明顯,有10名以上專業工作人員;與基地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簽署優惠服務協議;累計服務寧波市內外貿企業10家以上,累計服務數100次以上,該平臺營業額50萬元以上,服務收入占比高于營業額20%等。
據悉,此項優惠政策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支持出口基地的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旨在推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提升我國對外貿易發展質量和水平。
申報條件
9大領域服務機構可申報
根據規定,為我市外貿企業提供9大領域的服務機構,可向外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提出申報。這9大領域包括:
1.為出口企業提供產品設計與境內外參展等服務的產品設計與貿易促進平臺;
2.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出具檢驗檢測報告、提供檢驗檢測需求咨詢等公共服務的公共檢驗檢測平臺;
3.開展前瞻性、基礎性的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實驗協作的公共技術研發平臺;
4.根據良好農業規范(GA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或有機產品等標準及相關規定要求,建立可共享的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
5.提供統一污水、垃圾處理等環境保護的公共環保平臺;
6.提供面向國際市場的產品展覽、展示的公共展示平臺;
7.提供倉儲、運輸等物流服務的公共物流平臺;
8.建立政策法規、科技資料、專利資料、技術標準資料等資源庫,提供數據分析、市場信息、法律法規、產銷對接、咨詢服務等各項服務的公共信息平臺;
9.提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服務及相關技術咨詢的公共認證服務平臺等。
據介紹,我市將利用此項優惠政策,重點培育和支持產業優勢明顯、具有寧波特色和重大發展潛力的寧波市級重要外貿公共服務平臺。
此項申報將于2011年1月20日前截止。我市相關企業如需申報,應抓緊向各縣(市)區外經貿主管部門和財政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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