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商標被他人搶注,重新改名還是購買?
案例:一個經營酒店的老總最近給我說起了他的煩心事:他創業至今8年了,目前擁有4家酒店,三家是三星級酒店,有一家是準四星級酒店,同名的餐廳兩家,發展戰略就是在未來幾年大力發展酒店,做成品牌化發展。當時發展之初沒想到這點,酒店名稱一直沒有去注冊,等現在去注冊的時候發現國內有家企業已經注冊了,而且也是經營餐飲酒店。
如果換個名稱的話,就意味著原來辛苦經營做成的美譽度和知名度就要丟失,損失很大,但現在又無法注冊現在這個名稱。那家注冊的企業經營的一般,不再一個省內,距離很遠,兼并或者收購無疑價值不大。
到底該怎么辦?使原有的品牌上不至于損失太大,又能最大的提升企業品牌?
解:類似于這樣的事件太多太多,餐飲服務企業,尤其是經營多年的老企業,一般沒有品牌保護意識,隨著目前服務同質化越來越嚴重,餐飲企業為了推陣出新,開始慢慢注重品牌的培育和塑造,而這時發現經營多年使用多年名稱已經不能再作為商標進行使用了.放棄?放棄,無疑會使經營多年的品牌影響受到重創,而且會有無法估計的風險所在.不放棄,如果想連鎖經營,或者培育品牌優勢顯然又不可能.怎么辦?筆者認為,三個方面可供考慮:
1.這是典型的商標與商號的區別.商號是代表企業的經營主體,商號中的"字號"部分也屬于企業的無形資產,因而,可以考慮延用原有的企業字號,在實際使用中,加上地名以簡稱面對市場,類似的例子如"上海華聯"和"北京華聯";
2.由于該餐館企業目前沒有自己的品牌,加上現在有幾家三星級和一家四星級酒店,應該考慮培育新品牌,在沿用原有品牌的同時考慮開始帶動新品牌的創立和培養.因為品牌不一定非要與字號相同,而且商標的使用也是可以獨立于企業名稱的,所以,推廣新品牌,帶動新市場的空間,待品牌有一定的影響力了,再將品牌與字號相結合,形成集中優勢.
3.品牌也應該要分主品牌和副品牌,由于現在酒店類的企業提供的服務眾多,因而,可以根據提供服務的不同來考慮品牌的不同層次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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