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階梯電價八成居民電費不漲
資料圖。
從2011年12月1日起,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暫不調整。未來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將試行階梯電價制度。各地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具體方案,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后實施。
上網電價漲2.6分 非居民銷售電價漲3分
自2011年12月1日起,將全國燃煤電廠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約2.6分錢,將隨銷售電價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對安裝并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試行脫硝電價政策,每千瓦時加價0.8分錢,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響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
詳解階梯電價
低收入群體將設置免費用電量
對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各地設置每戶每月10千瓦時或15千瓦時的免費用電量,由此每年每戶可減少電費支出60元至90元。
與征求意見方案相比作四項修改
與去年10月的公開征求意見稿相比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將第一檔電價改為原則上不提價,以盡量保障絕大多數居民不增加電費支出。二是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每戶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費用電量,減少電價調整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三是提高分檔電量標準,將第一檔電量擴大到覆蓋80%的居民家庭,第二檔擴大到覆蓋95%的居民家庭。四是拉大各檔價差。第一檔電價基本不作調整,第二檔電價適當提高,第三檔電價提高幅度大一些。
階梯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可并行
階梯電價和峰谷分時電價都是重要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節約用電;峰谷分時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在高峰時少用電,在低谷時多用電,削峰填谷,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鼓勵實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并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峰谷分時電價辦法。
各省(區、市)將本地居民戶均月用電量按從低到高排序,覆蓋前80%用戶的電量,起步階段電價維持較低水平,三年之內保持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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