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丹”爭議商標案敲警鐘 商標“擦邊球”打不得
備受關注的“喬丹”爭議商標案12月8日終于塵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喬丹體育對3件爭議商標“喬丹”的注冊,損害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違反商標法。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市面上充斥著眾多“山寨”起家品牌,或是打知名企業商標擦邊球的企業。“喬丹案”的宣判,無疑對其敲響了警鐘。
如今,“喬丹”商標案終審宣判,對今后仍意圖打“擦邊球”的企業,無疑具有警示作用。“此次最高法給予案件重新糾正,澄清了有關爭議,給出了明確指引。”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其意義是非常重大的。“此次最高法給予案件重新糾正,澄清了有關爭議,給出了明確指引。”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其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山寨”與打擦邊球成風
除喬丹體育的“喬丹”商標爭議外,在國內運動品牌市場上,還有許多令人感到“意外”的廠商。今年上半年,福建品牌Uncle Martian(安可瑪汀)被指“山寨”美國知名運動品牌Under Armour(安德瑪)——4月26日,福建廷飛龍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安可瑪汀召開大中華區品牌啟動發布會,會上發布的品牌標志,與安德瑪標志十分接近。
此外,福建廷飛龍公司旗下還有一個“N品牌”,主打運動鞋產品。該公司總經理黃燦龍曾對媒體表示,負責運營N品牌的是公司旗下的美國紐巴倫(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內人士指出,該名字,也容易讓人聯系到另一家國際運動品牌New Balance(新百倫)。
“今年,安可瑪汀與安德瑪的商標撞車事件,確實讓很多消費者感到‘哭笑不得’。”一位不愿具名的體育品牌專家向記者表示,不過,無論外界如何評論,在沒有明確被法院裁定侵權的情況下,這些品牌確實通過學習其他知名品牌產品的細節打響了名氣,吸引了消費者的購買欲望。
在國內,還有一些品牌,如“阿迪王”、“耐克王”、“姚明一代”等都曾引起爭議。另有商標“易建聯”,乃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將注冊本意解釋為“容易建立聯系”的縮寫,并聲稱與籃球明星易建聯無關,但最終其被法院宣判敗訴。
“中國運動品牌山寨、打擦邊球的現象層出不窮。”前述專家分析稱,所謂“法無禁止即可為”,監管力度的不足,某種程度上造成了現在運動品牌“山寨”居多的局面。
為全行業敲響“警鐘”
如今,“喬丹”商標案終審宣判,對今后仍意圖打“擦邊球”的企業,無疑具有警示作用。“此次最高法給予案件重新糾正,澄清了有關爭議,給出了明確指引。”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徐新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其意義是非常重大的。
“最高法的態度很明確,企業還是要立足于自我,通過誠實誠信來提供商品和服務,靠自身投入樹立起自己的品牌。如果借用名人的姓名或者知名品牌來搭便車,就會面臨法律的懲處。”徐新明表示。他還建議,企業一定要預先做一個知識產權的評估和風險防范。
在喬丹商標爭議中,雖然此次喬丹體育被認定侵犯姓名權,同時禁止使用3個中文商標。但這十幾年的時間,公司本身靠“喬丹”二字推廣品牌,實際上已經獲得了商業利益。有業內人士就此指出,相比較輕的處罰,未來仍可能有企業會“鋌而走險”。
針對該問題,徐新明認為,對于惡意侵權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已經引入實施“懲罰性賠償”的原則。“對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要給予3倍賠償,那樣的話,將對侵權行為產生很大的威懾力”。
實際上,喬丹體育已錯失了許多機會。關鍵之道體育資訊公司CEO張慶告訴記者,“喬丹體育在2011年就在籌備上市,就是因為有商標訴訟,存在‘重大不確定的經營風險’,上市一直拖到現在。這5年的時間,體育產業飛速發展,喬丹體育錯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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