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匯改:浮動匯率符合長遠利益
中國人民銀行(下稱“央行”)新聞發言人6月19日表示,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央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
人民幣不會一次性大幅升值
央行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此次在2005年匯改基礎上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人民幣匯率不進行一次性重估調整,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央行此舉向外界傳遞出了一個比較明確的信號,我國人民幣匯率改革將繼續遵循主動性、可控性、漸進性原則,這意味著繼續延續此前確定的匯改思路,總體方針不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丁志杰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
2005年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以來,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有序推進,取得了預期的效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而隨著匯改制度的實行,人民幣也不再盯住單一美元,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逐漸形成。
央行貨幣政策報告顯示,2005年匯改以來至今年第一季度末,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累計升值21.24%,對歐元匯率累計升值9.34%,對日元匯率累計貶值0.49%。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計算,匯改以來至2010年3月,人民幣名義有效匯率升值14.33%,實際有效匯率升值18.28%。
對于今后的人民幣匯率走勢,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教授李稻葵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總體來看我國國際收支比較平衡,未來人民幣匯率應該是一個雙向浮動的態勢,人民幣匯率不會一次性大幅升值。
不過,與金融危機期間相比,人民幣匯率彈性將會進一步增強。按照央行規定,自2007年5月21日起,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日浮動幅度已由千分之三擴大至千分之五。
央行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也表示,會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與此同時,要確保匯率波動幅度可控,防止市場力量引起人民幣匯率超調的可能性。
浮動匯率符合長遠利益
央行新聞發言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完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是根據我國國情和發展戰略作出的選擇,符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符合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是我國深度融入全球化條件下國家利益的需要,符合我國長遠和根本的核心利益。
該發言人稱,進一步推進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一是有利于促進結構調整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浮動匯率可靈活調節內外部比價,有助于引導資源向服務業等內需部門配置,推動產業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減少貿易不平衡和經濟對出口的過度依賴。
二是有利于抑制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增強宏觀調控的主動性和有效性,改善宏觀調控能力。
三是有利于維護戰略機遇期。作為經濟全球化的受益者,繼續推進匯改有利于實現互利共贏、長期合作和共同發展,維護有利于我國經濟發展的戰略機遇期和國際經貿環境。
李稻葵表示,“此次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意味著中國匯率政策結束了國際金融危機期間的特殊階段,重回常態。”據了解,2008年的國際金融危機給全球和中國經濟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和不確定性,我國適當收窄了人民幣波動幅度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相比2005年至2007年期間人民幣對美元呈現緩步走高的態勢,自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則相對保持一定程度的穩定。
需要強調的是,在金融危機最嚴重的時候,許多國家貨幣對美元大幅貶值,而人民幣匯率保持了基本穩定,這無疑是中國對全球經濟復蘇作出的巨大貢獻。李稻葵著重指出,對金融危機中我國采取的匯率政策,國際上的主要國家也給予了充分認可。
李稻葵表示,當前實施進一步推進匯率改革,這是國家從大局作出的準確抉擇,時機選擇得當。“當前經濟維持V形反轉態勢,中國經濟恢復向好,國內經濟重點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進經濟結構調整;而國際經濟繼續復蘇,總體看來,歐洲主權債務危機不會繼續惡化,全球經濟不太可能二次探底。在這個大背景下,選擇進一步匯率改革,回到匯率政策的正常軌道,當前無疑是最佳時機。”
對出口利大于弊
匯率變動將會對企業及個人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主要貨幣實行浮動匯率制的當代國際貨幣體系下,出口企業必然要面對本幣與其他各種貨幣之間匯率的變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從事生產銷售等各種經濟活動所面臨的市場環境總是處于不斷變化中,包括原材料價格、勞動工資、市場需求、產品結構以及利率、稅率變化,等等,很多因素的變動幅度大于匯率。
事實上,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市場化程度已達到較高水平,較多的企業已具備積極調整和應對市場變化的靈活性和能力。從我國2005年匯改到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惡化前的實際情況看,出口年均增長達23.4%,包括紡織、輕工在內的匯率敏感行業仍保持增長,并未出現顯著虧損和關停。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總體來看,匯率浮動為推動產業升級和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提供了動力和壓力,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此次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不會增加銀行辦理外匯兌換業務的成本。與全球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相比,我國企業和個人辦理兌換業務的成本是很低的。
央行新聞發言人表示,目前銀行柜臺辦理企業和個人結售匯業務的價格是根據銀行間市場實時變動的外匯價格加減一定點差形成的。按現行規定,銀行間外匯市場的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的日浮動幅度為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五,銀行對客戶掛牌的美元對人民幣現匯買賣價差不得超過美元交易中間價的百分之一,現鈔買賣價差不得超過美元交易中間價的百分之四,“我們將繼續執行這一規定”。
背景資料:2005年匯改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當日,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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