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恤的成長歷程
T恤衫是春夏季人們最喜歡的服裝之一,特別是烈日炎炎,酷暑難耐的盛夏,T恤衫以其自然、舒適、瀟灑又不失莊重之感的優點而逐步替代昔日男士們穿件背心或汗衫外加一件短袖襯衫或香港衫的模式出現在社交場合,成為人們樂于穿著的時令服裝。
T恤已風靡世界,我國也早已轉入這股熱風中。然而,T恤的概念以及來源并不為每人所知。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T恤的歷史:
T恤——水手的浪漫
T恤最初原是干粗重體力活的工人們穿用的內衣。一種說法是17世紀在美國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卸茶葉的碼頭工人都穿這種短袖衣,人們把“Tea”(茶)縮寫為“T”,將這種襯衫稱為T-Shirt即T恤衫;第二種說法是在17世紀時,英國水手受命在背心上加上短袖以遮蔽腋毛,避免有礙觀瞻;還有一種說法是由袖與上身構成“T”字形,即其衣為T形縫合領,故此而得名。在20世紀初葉,服裝公司的產品目錄上T恤僅僅是作為內衣來推銷。到1930年,雖然作為內衣的形象并未發生多大的改變,但顯然人們已經開始試著把T恤穿在外面,這就是人們所聽到的“水手衫”,水手們穿著T恤出海遠航,蔚藍的海洋與明凈的天空為它涂抹上第一縷浪漫的色彩。
T恤——叛逆的標志
20世紀50年代是美國文化配合好萊塢電影進軍世界的光輝時代,無形中促成了T恤風潮的國際性蔓延。T恤與牛仔褲、黑色皮夾克共同塑造了一種深深影響年輕一代的叛逆英雄形象,代表著對傳統禮節、上流品位的極度藐視和摒棄。
1951年,馬龍?白蘭度在《欲望號街車》種穿著緊身的暴露二頭肌的T恤,這使搏擊者訓練肌肉時穿的T恤成為時尚。就從這部電影開始,原來只能作為內衣的T恤開始擺在百貨公司作為時髦外衣出售。
20世紀50年代,“貓王”ELVISPRESLEY憑著對音樂得天獨厚的感受力和突破常規的超人勇氣,讓世界的妙齡少女驚聲尖叫,他身穿白色T恤時性感迷人的模樣也隨著《DON’TBECRUEL》《LOVEMETENDER》等名曲成為永恒的瞬間。
T恤——偶像的效應
20世紀60年代早期,BRIGITTEBARDOT在法國電影《BABETTEGOESTOWAR》中賣弄了她裹在T恤里的艷麗曲線。
20世紀60年代,讓“THEWHO”樂隊在T恤歷史上名聲大噪的是這些樂隊成員將自己的頭像印上了T恤,即配合了他們獨特的舞臺表演方式,也顯露出他們極端自信的自我標榜。
20世紀70年代《欲望號街車》在紐約首映。吸引人心的不僅是馬龍?白蘭度那略帶粗野的男子漢氣概和笑起來壞壞的眼神,還有那件樸實無華的白色T恤。
隨著偶像效應的加入,柔軟體貼的T恤衫把男性美從呆板、單調、循規蹈矩的傳統上流品位的著裝中解放出來,陽剛的身形展現在亦驚亦盲的視野之中,一時間成為全美乃至全世界的摹本。
T恤——別樣的瘋狂
T恤的大規模流行風潮始發于20世紀90年代,據載當時有4千8百萬件印花T恤充斥于美國大大小小的服裝市場,并在此后的多年中保持了這一勢頭。T恤衫上的圖案與文字只要想得出就能印上去。幽默的廣告、諷刺的惡作劇、自嘲的理想、驚世駭俗的欲望、放浪不拘的情態都藉此發泄無遺。對于這種似乎是無可遏止的風潮,也曾有人搜文尖刻地批評企圖以T恤的文案來達到某些目的的做法太小兒科。然而這種批判的聲音并不能阻止T恤的蔓延和發展,T恤越來越趨向于獨立個性化,并且一發不可收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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