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數量大幅上升
欠薪超1萬元即可能入刑
江蘇省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惡意欠薪從2011年入刑,無論對行政部門還是司法機關來說,都有一個逐步熟悉的過程。為加速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落地”,江蘇省高院專門出臺惡意欠薪量刑標準: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3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6萬元以上的,將追究刑責。量刑上,法院對于犯罪情節嚴重、認罪悔罪態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適用緩刑。除責令犯罪人依法支付應付工資外,2014年江蘇省法院對該類犯罪并處或者單處罰金154.5萬元。
低端領域過度競爭是誘因
為何紡織服裝業是拖欠薪資的重災區?有當地業內人士認為,紡織服裝業作為江蘇的支柱產業,產值規模和從業人數絕對量一直位居江蘇前列,也許是紡織企業欠薪占比偏高的一部分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還在于部分企業不能適應生存環境的變化。作為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行業,紡織已經先于國民經濟進入低速增長的新常態。他認為,市場環境的變化使紡織企業在低端領域過度競爭的弊病更明顯地暴露出來。
山東某紡織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應,欠薪也與生產企業在貿易中處于弱勢地位有關,紡織行業競爭激烈,處于強勢地位的貿易商、采購商往往要求很長的賬期,一些企業為了接單不得不答應,這樣市場風險和資金壓力就轉嫁到生產企業頭上,一旦出現風吹草動,企業就面臨揭不開鍋的困境。同時,部分企業家缺乏法律意識,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認識不足,在經營中沒有意識到這方面的風險,對企業資金鏈風險應對不足,也是造成欠薪的原因。
完善市場退出機制或可改善
有業內專家認為,企業主欠薪判刑的背后折射出目前我國市場退出機制不完善等現實因素,應加快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完善企業破產制度,讓瀕臨破產企業能夠妥善處理債務和勞資糾紛等問題。
由于中國經濟增速放緩以及產業進入調整期所帶來的影響,一些紡織企業資金鏈頻頻出現“狀況”,一些老板出現欠薪甚至“跑路”現象。但不能光把板子打在民企老板的身上,應反思為何企業經營出現問題時首先選擇的不是走破產程序而是違法欠薪甚至攜款跑路?
對此,專家認為,目前社會對企業破產仍有不少誤解,申請破產所耗費的物力財力巨大,以及破產對企業未必有好處的顧慮是破產申請較少的主因。
其實,市場本身就是一個優勝劣汰的地方,很多公司已經名存實亡可還在其中茍延殘喘,長此以往反而會積蓄更大的系統性風險,如果真能落實并完善退出機制,這對行業發展實際上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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