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鞋檢中心獲評I類產品質量檢驗機構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公布I類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名單的公告,福建省共有4家檢驗機構榜上有名,其中便包括省鞋類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晉江)。
據悉,省鞋檢中心于2002年經省質監局批準在晉江設立,經過10年的建設和發展,已成為檢測水平國內領先的專業鞋類檢測機構之一,2004年至今已先后六次承擔國家質檢總局下達的旅游鞋、童鞋國家監督抽查任務。
省鞋檢中心歷來十分重視承檢工作質量,不斷加強實驗室建設,提升檢驗能力,認真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規定,堅持檢驗工作的公正性、及時性、規范性,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抽查任務,承檢工作受到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
“今后,省鞋檢中心將進一步提升實驗室的檢驗能力,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上級部門的要求,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工作質量分類評價細則》要求,規范檢驗行為,提高承檢工作質量,確保承檢工作的公正性、及時性和規范性,為晉江質監行政執法和綜合管理提供可靠的技術保障。”省鞋檢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工作質量分類監管辦法》,承擔抽查和許可工作的檢驗機構工作質量由高到低分為類、類、類、類四個類別,類要求檢驗機構考核評價結果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各級質監部門將優先安排考核評價為類和類的檢驗機構承擔抽查和許可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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