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沙:迫不得已才要硬著頭皮大發新股
盡管IPO節奏已經到了非常快的地步,每周發行8家左右成為常態,但是依然無法化解高懸的IPO堰塞湖,截至2016年10月13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838家,其中,已過會83家,未過會755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702家,中止審查企業53家。不過,隨著10月14日14家企業獲得IPO批文,過會企業數量已經降至69家,新股發行壓力巨大,與新股源源不斷而來相比,與市場存量公司不斷快速膨脹相比,退市制度顯得依然是似有若無,今年算下來也就是那么區區三兩家而已,這與新股發行百家規模相比而言,其實是有勝于無,大有只是一個擺設的嫌疑。
中國股市與美國股市相比,筆者認為走入了一個難以化解的死胡同!那就是新股堰塞湖,問題股退出嚴重受阻并存,市場新陳代謝機能極度缺失,新的進不去,舊的出不去,成為一潭死水。而美國股市一方面沒有堰塞湖存在不說,很多高科技公司還自動退出或者延遲新股發行,雖然筆者沒有查閱到有關美國市場今年退市公司與IPO的變動情況,但是有一則數據從側面說明了美國新股發行與退市制度的變動情況,依然是上市公司數量少于退市公司數量。據華爾街見聞美股上市公司數量降至32年來最少,“芝加哥大學證券價格研究中心(CRSP)的數據庫里只有3267只股票,是1984年以來最少的。”
援引Jefferies資深股票分析師Steven DeSanctis的報告稱。與此同時,美股市場33%的小盤股都進一步降低了流通股的比重,顯著高于往年,以往削減流通股的小盤股僅有的20%。因此美國市場始終不用擔心新增市值與新增資金之間的脫節關系,始終能維持新增市值與新增資金之間的良性關系,而中國始終要擔憂評價新股過快發行導致市場存量資金減少對市場走勢的影響。所以市場始終對新股存有一定的抵觸,管理層也是戰戰兢兢,只是迫不得已才要硬著頭皮大發新股。
作為資本市場而言,新股發行天經地義,也是市場發展的新鮮血液,資本市場離開新股發行那還能叫資本市場嗎?但是市場的容量在一定時間內是一定的,是無法無限制增加的,過快市值增加的代價就是二級市場走勢低迷不振,因此就需要一個退市制度來進行總市值平衡,淘汰那些不能產生財富的公司,淘汰那些為非作歹不守規則的公司,就像一個水池一樣,沒有出水口只有進水口,一旦放開進水口,池子里面的水很快就會滿溢出來,股市亦是如此,缺少退市制度,放開新股節奏,整個市場的市值增加就會過快,而無法與新增資金進場相匹配,股市就會出現下跌,被動承接新股融資,這就容易導致市場抵觸情緒,出現竭澤而漁融資的詬病。
何況退市制度缺失,殼資源盛行,價值發現功能喪失,資源出現嚴重錯配,整個市場估值紊亂,出現了一些大盤績優股被嚴重低估,而績差股長期嚴重高估,市場炒作風氣盛行。與成熟市場投資習氣格格不入,讓國際化倍增變數。就退市制度建設而言,管理層不可謂不重視,也出臺了很多的規章制度,證券法第一百零八條 也賦予上交所同樣的職能和權力,108條規定,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股票、公司債券的暫停上市、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的事務,《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六)規定,對重大信息披露違法公司實施暫停上市。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并且因違法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市場影響重大,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或者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證券交易所應當依法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
但是在中國退市制度就是一個軟蛋,無法硬的起來,自從水仙成為第一家退市公司以后,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股市退市公司依然少于90家,相對于今3000家公司而言,退市率不足3%,而同時期 反觀美國,1995年至2012年,紐約證券交易所有3052家公司退市,納斯達克有7975家公司退市。2003年至2007年,紐約證券交易所年均退市率6%,約1/2是主動退市,納斯達克年均退市率8%,主動退市占近2/3。紐交所現有上市公司2234家,1995年至2012年,紐交所共有約3052家公司退市,退市公司市值超過3萬億,而同期新上市公司市值僅1.3萬億,退市市值是新上市公司市值的2.5倍!這種“優勝劣汰”的退市制度,是美國股票市場高效運行,長期大牛市的根本原因!
究其原因十分復雜,其中有執法人員執法不嚴的因素在內,也有法律規章制度太過籠統缺乏剛性給予執法人員太多自由裁量權,更有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預在內。有評論指出,“接觸過退市公司的人都清楚,一家公司退市等于一次小型地震。滋生在殼資源鏈條上的利益群體盤根錯節,有急于保殼的地方政府、公司大股東、提前埋伏的知情者,甚至有火中取栗的普通散戶,一旦按照流程準備退市,各種聲音此起彼伏,大叫不公者有之、搬運救兵者有之、揚言自殺者有之,甚是熱鬧,結果就是退市停留在口頭上。這不是改革者不懂市場,而是改革者拗不過現實。”但是不管何種原因造成退市難后果都十分嚴重,實行注冊制,即使不實施注冊制加快新股發行也意味著必須有正常的退市機制,只吃不拉后果嚴重。
誰都知道沒有退市制度問題很嚴重,那么又該如何處置那些僵尸公司,又該如何處置那些屢教不改的公司,筆者認為首先就是進一步細化有關退市規則,減少自由裁量權,財務退市要扣除非經常損益,目前一些公司利用處置資產、政府補助、財務騰挪來規避三年連續虧損退市條款,讓公司在資本市場茍延殘喘,尋求買殼機會。其次是叫停虧損公司跨界并購,一家公司自己主業搞得一團糟,還能搞好與自己主業不搭界的副業,從很多并購案例看,跨界并購效果十分不理想,往往就是一種忽悠,是對寶貴金融資源的浪費,也容易出現利益輸送,坑害投資者。三是有的公司不斷違規,不斷違章,但管理層絲毫沒有任何辦法,只能不斷警告、發警示函、關注函,事不過三,連續三次遭遇監管者應該屬于屢教不改者,實施強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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