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冠名傍大慶油田擬上市 大慶油田無動于衷
繼潛能恒信(300191.SZ)、惠博普(002554.SZ)以及海默科技(300084.SZ)等公司上市之后,又一家與石油相關的工程技術類企業——大慶油田井泰石油工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井泰股份”)也將在本周三正式接受證監會發審委的審核。和其他石油技術類企業不同,井泰股份名字前加了“大慶油田”四個字,讓人誤以為它是“大慶油田”或“中石油”某下屬企業要單獨上市,但據了解,其本身是一家民營公司,目前與大慶油田并無實質關系。
雖然與大慶油田沒有關系,但依靠大慶油田這棵大樹,井泰股份依然享受著不少優待。比如,在資質就位、企業入圍等方面,就享受大慶石油管理局局內企業的有關政策。
曾是大慶油田下屬公司
井泰股份主要為石油公司提供鉆井、壓裂、井下作業等服務,2010年營收為4.1億元,凈利潤4661萬元。
此次,井泰股份擬在深交所發行3000萬股,發行后總股本將達到1.18億股。這家公司的特殊性在于其公司全名中的前四個字冠以國內第一大油田——“大慶油田”字樣。
據了解,該企業現屬于計萬軍及其家族所有,其中計萬軍持有74.1%的股份,其兩兄弟以及計萬軍的外甥常海波等人,在發行前共持有公司88.26%的股權。
井泰股份的發展路徑,可看做是大慶油田改制過程中的縮影。
1992年,大慶油田成立了“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先知企業總公司”。1998年,該公司更名為“大慶井下作業處”,主管單位是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下屬的“大慶油田井田實業公司”(下稱“井田公司”),其全部資產留在了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作業公司。
2000年7月,井田公司與國有企業職工計萬軍簽訂了《內部承包合同》,約定承包2年零3個月,其中“井下作業處”由計萬軍自行投資,獨立經營,自負盈虧,承包費用上交后利潤自行分配。
2001年10月,大慶油田慶原測井射孔有限公司(下稱“慶原有限”)正式組建,它是由大慶油田井下作業處(持股69.69%)與上海嘉地兩家企業出資的。2002年2月,“慶原有限”更名為“大慶油田井泰石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井泰有限”)。
2003年9月,井下作業處把其持有的“井泰有限”579萬元出資轉讓給了計萬軍。由于此前在“井泰有限”的出資為計萬軍個人所有,因此,計萬軍并沒有向井下作業處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經過一系列的增資和股權變化,2009年12月,井泰股份(前身為井泰有限)已成為一家由計萬軍家族控股的企業。本次發行股份后,計萬軍本人持股55.26%。
“大慶油田”四字能否保留?
由于井泰股份已不是國有身份,是否還可以在公司名稱中繼續保留“大慶油田”四個字呢?
井泰股份IPO經辦律師謝霞對記者說,就“大慶油田”名稱,在IPO的準備過程中,已考慮到,“具體你可以看預披露文件”。
相關文件顯示,井泰股份解釋稱,該公司前身(井泰有限)就已冠名“大慶油田”字樣,據發行人整體帶資分流改制批復:改制后,在資質就位、企業入圍等方面,繼續享受大慶石油管理局局內企業的有關政策。因此公司在改制后名稱依然沿用。
此外,文件還顯示,井泰股份改制完成至今,持續與大慶油田有限責任公司、中石油下屬其他企業開展業務,他們從未對冠名“大慶油田”字樣提出異議。
井泰股份承認,“大慶油田”字樣對公司開展業務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事實上,記者也從預披露文件中看到,井泰股份的客戶主要隸屬于大慶油田、吉林油田,2008年~2010年,井泰股份來自中石油的收入占其當期營收比重,從39.45%直接攀升到了91.1%。井泰股份自己也表示,“存在客戶集中度相對較高的風險。”
大慶油田方面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就冠名問題需要進一步向大慶油田法規部門了解,暫時不對此作任何評論。
上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表示,如果是一家新成立的企業,使用“大慶油田”,可能會侵犯“大慶油田”的名譽權。但井泰股份的特殊性在于,其曾經是一家大慶油田的改制企業,并且大慶油田向其賣了股權,“賣股權的時候,可能已包括了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
該律師指出,“大慶油田”四個字在社會上是有公信力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同樣是在招標,有些招標業主可能會誤以為‘大慶油田井泰股份’是中石油旗下企業,這可能會影響到招標結果,或許存在不正當競爭的可能。”
另一位不愿公開姓名的證券行業研究員表示:“大慶可以算作是一個地名。如果冠上大慶油田這四個字,可能對該企業在其他地區開展業務未必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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