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FDI(對外直接投資)試點有望年內推出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二司司長李波18日透露,人民銀行正在緊鑼密鼓會同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研究和制定人民幣FDI試點政策,有望在年內推出。此外,人民銀行正會同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就人民幣保函是否納入外債管理進行研究。
李波是在廣交會期間舉辦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論壇上做上述表示的。他介紹,1月央行發布文件,允許獲批境內企業采用人民幣進行境外直接投資,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人民幣ODI。但境外企業使用人民幣進行境內投資(人民幣FDI),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這主要是因為現行FDI政策已相當完善,人民幣FDI政策需與現行FDI政策做好銜接。要確保人民幣FDI交易真實性,對監管部門來說是一個考驗。
“我們已和相關部門進行兩輪調研,了解到企業對人民幣FDI的需求十分強烈。人民幣FDI試點政策大致框架已形成,但需在銀行和企業間形成共識,將政策上報相關部門批復后再發布。如果快的話,能在今后一兩個季度發布。”李波透露,在試點政策推出之前,央行會選擇符合宏觀調控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進行人民幣FDI個案試點。
談及人民幣保函是否納入短期外債管理問題時,李波表示,央行正在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國家發改委會商,希望能盡快明確對人民幣保函的相關意見。
李波認為,監管部門應統一人民幣外債和外幣外債統計監測,但在規模管理上,人民幣外債管理和外幣外債管理應有適當區別。因為人民幣外債不涉及貨幣錯配問題。償還本幣外債不會對匯率產生沖擊,但外幣外債一旦規模很大,而且有幣種錯配,出現外幣撤走時,就會對本幣幣值產生壓力。
人民幣保函是指銀行應保函申請人請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請人不履行某非融資交易項下責任或義務時,承擔一定人民幣金額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承諾。
對于在岸人民幣市場和離岸市場存在利差和匯差問題,李波表示,人民幣在岸和離岸市場存在價格差距是正常的,說明我國資本流動管制政策有效。監管部門對兩個市場的價差可進行一定的調控。目前,兩個市場的價差在可承受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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