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返券促銷五大溫柔陷阱 法律人士直言促銷涉嫌侵權
“買滿200元送200元贈券,買滿300元返100元現金券”……每逢節假日或趕上商家店慶期間,各大商場都紛紛開展各種投訴也時有發生。
近日記者在采訪中,有業內人士對返券促銷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一方面提醒消費者能冷靜對待商家的促銷活動,同時也有法律人士對“返券”促銷面臨的法律問題,提出了質疑。那么,返券促銷對于眾多的消費者來說是否存在侵權?
返券促銷總是讓人困惑
五個溫柔陷阱等你來“跳”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商場用購物返券誘惑消費者,同時又從自身利益出發,精心設置種種溫柔的陷阱套牢消費者。據介紹,目前商家“返券”促銷陷阱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總折扣率陷阱。以“買滿100送50”為例,很多消費者看數字就誤認為是打5折,也有人則認為是花100元就可以買到150元的商品,相當于打6.7折。但這前提是消費者買的東西剛好是100元和50元,如果不是整數,折扣就不同了。因此,6.7折只是理論上的最低折扣。一般情況下,商家都會采用各種手段設置限制,讓消費者達不到這個最低折扣。
二是模糊宣傳陷阱。一些商場在宣傳時標稱“滿200返100”等,但在商場內常有不同商品滿200返50、80、100等多種返券方法,這些在總體宣傳時要么不加標注,要么以小字標稱,以誘使消費者參與購物,特價商品、名牌、化妝品等還不參加活動等。
三是商品標價陷阱。在商品的標價上,往往是99元、199元、299元等,要想湊齊返券額度,計算起來十分繁瑣。同時,商家會提高小額商品價格,使消費者難于找到合適的差額商品湊齊差價,購物過程變成痛苦的斗智過程。
四是返券使用陷阱。在返券的時間、空間上,給消費者設置限制,如返回的券只限在一定區域內使用,不能全場通用;不同額度的返券,如買100返50與返100取得的券不能通用,只能在返券額度相同的商品類別中使用;返券必須在一定時間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返券活動期間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當日使用等。
五是返券程序陷阱。購物和返券需分別排隊或上下不同樓層。消費者為湊齊返券,不得不在商場內往返奔波、循環購物,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有消費者稱,返券就如同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因程序復雜,一些消費者最終放棄返券。同時,個別商家以返券商品屬于低價處理商品為由,拒絕承擔其應盡的“三包”義務。
商家熱衷“返券”為謀私利
法律人士提出侵權四點質疑
購物返券和打折同為促銷手段之一,但商場似乎更鐘情于“返券”這一促銷方式?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返券比打折更具復雜性、隱蔽性和欺騙性。不僅能大幅提高銷售額,也有利于維護品牌形象和有利于各品牌間的平衡,因為頻繁的打折對維護品牌形象十分不利,而商場大規模的打折促銷,則會出現各品牌折扣程度不一的情況。因此對商場來說,購物返券比打折的整體效果好,并且更容易實現整體的控制。
同時,針對消費者對“返券”的困惑,以及返券促銷中存在的陷阱,采訪中,有法律人士也對返券促銷提出了法律質疑:一是涉嫌價格誤導,擾亂消費者知情權。明碼標價的規定是國家為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使商品的價格直接、明確、便于比較,從而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返券促銷涉及復雜的演算過程,總折扣率隨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多少、額度、次數各不相同,并處于不斷變化中,難以清楚標明。這種促銷方式擾亂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二是涉嫌“變相搭售”,侵犯消費者選擇權。返券活動中,商家大多對商品標價進行了“技術”處理,消費者很難找到標價正好達到參與返券活動的合適商品,只好費心尋找其他商品彌補差價,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須在很短的期限內消費完畢,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購物,而所購商品價格也很難恰好等于返券數額,于是要么放棄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現金。名為讓利,實是以損失返券為“要挾”的商家精心設置的“變相搭售”、“捆綁銷售”陷阱,它不僅涉嫌變相強迫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三是涉嫌價格歧視,有違商業道德。在返券活動中,由于交易規則過于復雜,消費者的文化水平、年齡職業各不相同,有的精于算計,有的反應較慢,面對同樣的商品,只因個人能力有限,就要向經營者付出更多的費用。一些人認為這是商家的智慧,實際上則是利用消費者的不足和弱點,賺取昧心錢。這種做法有違基本的商業道德,涉嫌價格歧視。
四是涉嫌違法發行代金券,涉嫌違反國家規定。商場印制的返券是代幣票券中的一種,雖然只限在商場內使用,但卻具有貨幣的一般屬性,一是可以在一定區域的市場上流通,消費者持返券可以購買各種不同種類的商品。這種隨意發行返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人民幣的權威性,涉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而且容易助長不正之風,引發偷稅漏稅等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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