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假冒品牌服裝鞋子 安徽一淘寶店主被判刑七年半
從廣東、寧波等地批發假冒“耐克”“喬丹”等品牌運動服裝鞋子,再以低于正品價格在淘寶網店售出,一年多銷售金額達336萬余元。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汪某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5萬元,與原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罰金25萬元。被告人汪某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扣押的假冒品牌服裝、運動鞋合計6572件(雙)予以沒收。
2009年,時年22歲的汪某某在淘寶網上注冊了一家名為“信仰籃球”的網店,鞋的貨源來自于專柜、折扣店。2013年,弟弟小汪也開了名為“夢想籃球鞋”網店,兄弟二人開始共同經營兩個淘寶店鋪。2013年3月、4月份左右,淘寶旺旺彈出一則陌生人消息,其稱自己是來自廣東東莞的供貨商,可以提供“耐克”品牌的“廠貨”給他們,包括衣服和鞋子,保證質量和原廠一樣,只是沒有“耐克”的正品授權。小汪有點動心,讓對方寄一些樣品給他。收到樣品的汪某某經過比對,發現所謂的“廠貨”產品質量還行,價格比較便宜,一般在28—75元不等,于是他開始在該商家處大量進貨,再掛到淘寶店售賣,售價約68元—158元不等。之后,兩兄弟陸續跟多家來自寧波、河南的供貨商有過合作,批發的都是非品牌授權的廠商生產的所謂的“廠貨”。
2016年12月6日,公安機關在宣城市區某小區民房內當場査扣汪某某、小汪疑似假冒“耐克”“喬丹”品牌服裝、運動鞋共計31個貨號6572件,共計74萬余元。經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認定,上述被查扣的“耐克”品牌的服裝、運動鞋均為假冒的“耐克”品牌商品。公安機關隨后扣押了被告人汪某某非法所得15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2月19日至2016年10月期間,被告人汪某某與其弟弟小汪(已判刑)在宣城市區通過“信仰籃球”“夢想籃球鞋”等淘寶網店對外銷售假冒“耐克”“喬丹”品牌的運動服裝,共計336萬余元。汪某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銷售金額高達336萬余元,尚未銷售的貨值74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綜合被告人汪某某具有的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節及悔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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