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股份(002394):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完成
證券代碼:002394 證券簡稱:聯發股份 公告編號:LF2019-004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數量為1,294.80萬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總股本32,370.00萬股的4.00%。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為2019年01月29日。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聯發股份”)于2019年1月1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公司于近日完成了《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18年12月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就本次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明顯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意見。獨立財務顧問及律師分別發表了相關意見。具體內容于2018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供投資者查詢。
2、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對本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在巨潮資訊網和公司官方網站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間,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異議。公示期滿后,監事會于2018年12月13日召開了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
會議,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對公示情況進行了說明。
3、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議案,并對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自查,未發現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具體內容于2018年12月1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供投資者查詢。
4、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及監事會對該事項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獨立財務顧問及律師分別發表了相關意見。具體內容于2019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供投資者查詢。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況
1、授予日:2019年1月17日
2、授予數量:1,294.80萬股
3、授予人數:9人
4、授予價格:4.94元/股
5、股票來源: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體分配情況如下:
姓名 | 職務 | 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萬股) | 占本激勵計劃授出權益數量的比例 | 占本激勵計劃公告日股本總額比例 |
薛慶龍 | 董事長 | 647.40 | 50.00% | 2.00% |
于擁軍 | 董事、總經理 | 258.96 | 20.00% | 0.80% |
黃長根 | 副董事長 | 63.00 | 4.87% | 0.19% |
于銀軍 | 董事、副總經理 | 63.00 | 4.87% | 0.19% |
王竹 | 財務總監 | 52.49 | 4.05% | 0.16% |
唐文君 | 副總經理 | 52.49 | 4.05% | 0.16% |
潘志剛 | 副總經理兼董秘 | 52.48 | 4.05% | 0.16% |
主要子公司的負責人 (共計2人) | 104.98 | 8.11% | 0.32% |
合計 | 1,294.80 | 100.00% | 4.0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相加之和在尾數上如有差異,系以上百分比結果四舍五入所致。
7、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勵計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相關股份限售期安排的說明:激勵對象獲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適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均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登記完成之日起計算。
8、解除限售條件
(1)公司層面的業績考核要求
本激勵計劃在2019年-2021年會計年度中,分年度對公司的業績指標進行考核,以達到業績考核目標作為激勵對象當年度的解除限售條件之一。本激勵計劃業績考核目標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業績考核目標 |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19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19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5%。 |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20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0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0%。 |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2021年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1.5倍; 2、以2018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1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間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個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12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30% |
第二個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30% |
第三個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36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48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 | 40% |
注:上述“營業收入”指經審計的上市公司營業收入;“凈資產收益率”指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影響的數值作為計算依據;同行業樣本公司按照萬得資訊行業分類標準,選取WIND.紡織品行業的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過程中行業樣本若出現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偏離幅度過大的樣本極值,則將由公司董事會在年終考核時剔除或更換樣本。
解除限售期內,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辦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內,公司當期業績水平未達到業績考核目標條件的,所有激勵對象對應考核當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購注銷。
(2)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績效考核要求
激勵對象個人層面的考核根據公司績效考核相關制度組織實施。在公司業績目標達成的前提下,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達到合格及以上,則其當年度所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勵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解除限售;若激勵對象上一年度個人績效考核結果不合格,則其當年度所對應的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價格加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購注銷。
9、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后,不會導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況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要求。
三、關于本次授予的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前次經董事會審議情況一致性的說明
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確定的名單及授予數量完全一致。本次限制性股票實際授予的總人數為9人,授予的股票總數為1,294.80萬股,占本次股票授予登記前公司總股本的4.00%。
四、授予股份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21日出具了大華驗字[2019]0022號驗資報告,對公司截至2019年1月18日止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認購情況進行了審驗。截止2019年1月18日,聯發股份已收到股權激勵對象共計9人繳納的新增注冊資本合計人民幣1,294.80萬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冊資本的100.00%
(一)股權激勵對象已將全部出資款繳存于聯發股份在中國工商銀行海安支行賬號為1111120109000110110的人民幣存款賬戶。聯發股份共收到股權激勵對象繳納新增出資款63,963,120.00元,均以貨幣方式出資,其中,計入“股本”人民幣12,948,000.00元,計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人民幣51,015,120.00元
(二)本次增資后,聯發股份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3,664.80萬元,股本為人民幣33,664.80萬元。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為2019年1月17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19年01月29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定期報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者進入決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它期間。
六、參與激勵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個月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說明
參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個月不存在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如下:
單位:股
股份性質 | 本次變動前 | 本次變動增減 | 本次變動后 | ||
股份數量 | 比例 | 股份數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條件股份 | 0 | 0 | 12,948,000 | 12,948,000 | 3.85% |
股權激勵限售股 | 0 | 0 | 12,948,000 | 12,948,000 | 3.85% |
二、無限售條件股份 | 323,700,000 | 100% | 0 | 323,700,000 | 96.15% |
三、股份總數 | 323,700,000 | 100% | 12,948,000 | 336,648,000 | 100% |
八、按新股本計算的每股收益調整情況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變更為33,664.8萬股,按最新股本攤薄計算,公司2017年度每股收益為1.07元。
九、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股權比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由32,370.00萬股增加至33,664.80萬股,導致公司股東持股比例發生變動。本次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公司共同控制人孔祥軍、崔恒富、陳警嬌、黃長根合計持有江蘇聯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7.3807%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東江蘇聯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授予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93.41萬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總股本的40.45%;本次授予完成后,江蘇聯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數量不變,占公司新股本比例為38.89%。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江蘇聯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聯發股份的比例由40.45%減少至38.89%。
十、激勵對象認購限制性股票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安排
激勵對象認購限制性股票及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資金全部自籌,公司承諾不為激勵對象依激勵計劃獲取標的股票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包括為其貸款提供擔保。
十一、公司增發限制性股票所籌集的資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籌集的資金將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特此公告。
江蘇聯發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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